关于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
时间 2020-04-20 10:33:04 阅读次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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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导师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,确保疫情期间及开学后联合培养研究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导师推荐遴选工作
各二级学院、研究生导师,应积极主动与河北师范大学、河北科技大学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等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二级学院联系,做好2020年导师遴选工作。
二、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
1. 各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导师积极主动与兼职单位二级学院联系,按照兼职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,完成2020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。
2. 研究生导师提供兼职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章的信息表(包括指导学生信息,是否为第一导师等)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,学校将以此为依据为导师和研究生进行资助和管理。
三、联培研究生来我校学习事宜
1. 研究生导师积极主动与联合培养单位商洽联培生报到时间,按照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发的《石家庄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》内容进行登记,学生生活补贴从入学报到之日算起。《石家庄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》电子稿请于5月10日前发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sjzxyyjsgzbgs@126.com。
2. 二级学院、导师须按照《石家庄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须知》的流程和要求,引导研究生办好各项手续。
四、联培研究生相关材料归档工作
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收集好研究生开题报告、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、外审专家评阅意见、硕士学位审批书、论文答辩评议书、硕士学位论文等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材料,并提交一份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存档。学校将以此为依据对兼职研究生导师进行经费支持等政策的落实。
附件:
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4月20日